股票委托数量是什么?
1、股票的委托是指投资者将委托买卖股票的请求报告给证券商,由其代办委托手续的过程;而交易则是经过交易所的撮合成交。在委托的过程中会有多个步骤,首先是提交委托命令,委托命令包括股东代码、股票名称和股票数量等内容;其次是委托确认,投资者提交的委托是否有效要经过券商的确认;最后是委托撤消,如果投资者要撤消委托应该通过证券公司进行操作。 2、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买卖申报的单笔数量是有一定限制的,也就是委托指令中需要报出的股票的数量是有限制的,不能随意填写想要买进或卖出多少股。以上海股市为例,当委托买入时,超过100股的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即1万股. 如果投资者一次无法完成买入申报,可以申请分笔买入,但每次买入的下限为100股。 当以竞价方式卖出股票时,申报的股票数量也是要有一定的标准,卖出的股份必须是50手(一交易单位)的整倍数。如果是以挂牌价格出售所有持有的该股票,可以一次性申报全部卖出。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没有数量上的限制,只要股票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就可以进行委托。
3、A股交易实行的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也就是说在相同的价格下,先下单的客户优先于后下单的客户成交;而在同一时间下,价格较低的优先于价格较高的成交。 “价格优先”指的是成交价格最高的买方报价或者最低价 的卖方报价优先,“时间优先”则是按委托时间先后顺序报价原则。 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当委托买入价格为每股10元时,委托买入价格分别为9元和9.1元的买单将按照“价格优先,时间顺序”的原则依次成交;而当委托卖出价为每股10 元时,委托卖出价均为每10.1元的卖单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顺序”原则依次成交。
总之,在买入的时候,投资者只能分批买入,不能一下子买入太多,以免导致资金利用率不高,造成浪费。同样道理,卖出的时候也不能一次性地将全部筹码都卖出,否则有可能出现抛不出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