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在什么时候办?
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工作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首次申请助学贷款应在新学年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在收到申请后,经办银行及高校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学生申请应征入伍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后,由其就读高校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获得贷款的资助款,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国家规定各高等学校在接到新生入学报到后30天内,由学校组织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发放学生贷款前,学校将组织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申请提前还款的贷款学生,视同于正常还贷。贷款学生在每年的5月15日、10月15日前将应偿还本息存入还款的存折内,经办银行在每年的6月20日、12月20日集中扣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