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贷款属于什么科目?
内部贷款是指本企业所属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的有偿资金拆借。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有为所属独立核算单位解决资金问题的义务,当这些独立核算单位在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离退休费用和发放职工住房补贴时,往往需要企业给予资金上的帮助。企业出于本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不愿意无偿提供资金支持,因而便以有偿提供资金的方式(内部贷款)解决这些独立核算单位的资金不足问题。
内部贷款属于负债类科目。企业因内部有偿拆借而发生的应付利息和应收利息,也在本科目核算。需要说明的是,对于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的内部贷款,从经济实质看应属于企业内部资金结算范畴,而不是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企业所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内部管理规定,从企业借入和归还资金,属于在企业内部各单位间进行资金调拨。
企业内部贷款和民间私人借贷有如下区别:
1、方式不同
内部贷款是银行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借款人发放款项,借款人获得的银行内部贷款无需严格审核,程序容易;而民间私人借贷,往往是当事人通过第三人介绍认识后达成借贷协议的,有的甚至当事人彼此并不认识,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一般会要求借款人出具各种保证或者寻找第三人作为保证人才会将款项出借。
2、目的不同
对于借款人而言,往往将银行内部人员发放的信用贷款作为“内部特权”而优先选择并积极争取,一旦成功后,往往对所欠款项“能拖就拖”,有的内部人将发放信用款作为“个人福利”,不积极催收,有的甚至与借款人互相串通进行欺诈活动,对所欠借款长期不予收回。但是法律上严格禁止这种内部人贷款行为。
3、风险不同
从法律角度考虑,借款人拖欠银行内部贷款,无论该内部人员是否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活动,银行都可以向借款人主张债权而要求其立即偿还。但是,对于民间私人借贷,如果行为人冒用银行内部人员的身份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可能存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