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私人的大额贷款?
私人放高利贷是一种民间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间高利贷,利息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属于自然人之间的高利贷,你自愿给,对方也可以收,法律既不保护,也不干预.
高利贷者故意将债主说成是“黑社会”,以此来恐吓受害者,而受害者害怕惹上黑社会,不敢向公安部门报案。
高利贷者将借条的本金数额刻意写大,比如借5千元,写成1万元,一旦发生纠纷,借债者难以举证,往往因无理而被迫屈从,不得不还“大钱”。
当受害者无力按时还回高利贷,高利贷者便会“狮子大张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