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侨还有资产吗?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5日裁定受理对深圳市侨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侨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17】粤03破xx号,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深圳市侨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或“管理人”),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6号教育科技大厦综合楼六楼,联系人:刘律师、李律师,联系邮箱:。
根据法院裁定书查明深中侨公司于1987年12月25日经深圳市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深特证办复[87]583号文批准设立,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法定代表人张晓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12.16万元,经营范围为从事侨城大酒店和香荔园商住区的房地产和酒店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和服务业务以及相关业务的咨询业务。截止2017年5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951.31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094.52万元,净资产为-143.21万元,资产负债率115.05%,已经严重资不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