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指定银行吗?
需要前往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个人不能选择。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均在本市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状态正常。
2、符合国家、省、市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购房条件,且购房真实、合法,并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首付款支付时间应在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首付款支付期限内)。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购买自住住房(期房或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购买的自住住房必须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具有完全产权的住房,所购买的住房已由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必须是在本市国有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完全产权的自住住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1年内没有发生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时的首付付款凭证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付款凭证开票时间应当在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申请贷款前2年之内;购买拆迁自住住房被拆迁补偿面积与购买面积差额部分的付款凭证开标时间应当在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申请贷款前3年之内。
7、以购买自住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该二手房应当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1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