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转存凭证什么意思?
“贷款转存凭证”不是银行业务的专用术语,属于行业外词汇。 指的是客户将银行出具的“贷款放款通知书”或“贷款出账通知书”交付给担保公司,由此通知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由于银行贷款合同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贷款发放凭证(含贷款放款通知书、贷款出账通知书)是金融机构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出借)款项的凭证;那么,收到上述两个文件,就表明借款人已收到金融机构所出借的全部款项。
随后,借款人可以依据贷款出借凭证要求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在一般担保前提下,因为此时贷款尚未到期(正常还款时限为贷款放款之后6个月),所以需要担保公司提供相关的保证文件,如签订保证合同等;如果借款人是以其名下财产提供抵押的,还需要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待以上事项全部办结后,担保公司将得到由金融机构出具的“保证合同”回函,至此,担保公司才能正式办理完成相应的保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