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月工资还是周工资?
楼上的朋友已经说了很多,我在这里补充一点: 按照US Department of Labor的统计,2014年全美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长为34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如果周末不休息的话,全年一共52个周末,每个周末多工作7个小时也就是364个小时)。 如果按照每年52个周末计算,那么一年工作时间是52*8=416个小时。 如果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话,一年就是5×8×52=2080个小时。
也就是说,按双休计,员工实际工作时长比法定工时多出了794个小时!换算成月薪的话,相当于要多付2734美元的加班费给这些员工。 如果每周工作4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话,一年工作时间是4*8*52=1296个小时。
如果按照每周工作4天计算,员工实际工作时长比法定工时短出了264个小时!换算成月薪的话,相当于公司要少支付500美元的工资给这些员工。 所以,从现实情况来看,大多数美国公司都选择让员工每周工作6天,且很少会有公司愿意给员工发放加班工资或是补休。毕竟在美国,员工对工作的不满很多时候都是不敢说出来或者用非正式的方式表达出来,比如不去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在办公室搞小团体等等……而老板们也非常清楚这些员工的心思,所以也就故意利用这一点来压榨员工的剩余价值。
至于楼主说的年薪制的问题。首先,美国的年薪制和国内的理解不一样。美国的年薪制一般指base+bonus,其中base相当于基础工资,根据工作年限和合同签订情况有所差异,而bonus则根据业绩情况而定。而且,不管是base也好,bonus也罢,这些都是税前收入。 所以说,美国的年薪制其实更像是一份“基本工资协议”,企业按照这种协议给付职工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基本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