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慧程何时复牌?

牧彤泽牧彤泽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2010年4月9日,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 2013年5月3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史玉柱等操纵证券市场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史玉柱等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7亿元; 2013年6月6日,深交所宣布,因ST慧程存在被刑事判决认定行贿犯罪或单位行贿犯罪的情形,且情节严重,交易价格明显异于其他交易日,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相关规定,经深 圳市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建议,深交所决定终止ST慧程退市风险警示,并自2013年6月7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按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并将该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期间计入相关会计年度报表。

随后在2013年8月份,ST慧程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ST慧程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进行了调查和审理。因 ST慧程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慧程处以30万元罚款。 至于此次《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是指未按期披露年报以及2011年和2012年的部分定期报告。 根据《处罚决定书》,ST慧程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1年年度报告的行为,违反2005 年修订版的《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2005年版《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对上市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

2012年是ST慧程应该披露年报的最后时间,但直至今天(2014年6月)都未能公布。ST慧程还应当在2012年年报中披露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名称深圳市海博鑫贸易有限公司)收购香港恒波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相关情况。

经查明,2011年12月,ST慧程的母公司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博鑫惠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海博鑫惠以6.8亿元人民币购买 珠海市中富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恒波科技100%的股份。随后到 2012年4月份,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书》,将交易金额调整为6.6亿元人民币。

至本案调查终结时,上述收购事项仍处中止状态,尚未最终完成。依据2005 年版《证券法》第五十五条之 规定,上市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致使投资者在购买或者出售该公司的证券时, 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