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是投资还是成本?
这个问题很有趣,因为涉及到财务如何做账的问题。 财务在编制资产负债表的时候,需要将所有的资产都按照成本进行核算,而不是按市场价值。因此如果企业购买了一台电脑,哪怕花了10万,但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的科目下该资产的金额仍然是10万,不管是不是最新款的笔记本电脑,也不管使用年限是多少。
同样的道理,如果一个企业研究出了一条新工艺,花费了500万元,虽然这条工艺还没有投入生产,但这项科研成果的账面上仍然是要按500万元来计算。 如果企业以后打算将该项科研成果申请专利或者进行商标注册,这时候支出就会进入无形资产或者研发支出科目,待形成无形资产或者开发完成后转固时再结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如果是委托外部机构研究开发的,则支出会计入研发支出——合作研发科目,待形成无形资产后再结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不过现实情况可能更为复杂一些。比如有些企业会同时从事多个项目的科研工作,而项目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另外企业的科研活动也可能是连续性的,在前期的研究基础上开展后期的研究,中间没有明显的断点,这样前期费用是否应该单独计入某一项资产科目确实值得商榷。
从会计的层面来看,对研发的计量相对复杂,缺乏清晰、统一的准则,也可能导致不同企业相同性质的科研经费支出在会计账目的处理上出现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