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都加入什么附件?
谢邀 先说结论,公募基金的附加条款主要起到对投资者保护的作用。这些条款在合同中属于非基准条款(即不是每个合同都需要有),但是存在与否以及如何实施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利益。
目前在国内上市交易的公募基金(包括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的合同中,可能存在的具有法律意义的附加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金合同生效必须经过注册 二.基金管理人有权调整基金投资政策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章程的约定,根据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风险程度,决定或者调整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方式进行交易。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影响基金投资决策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基金的投资策略,进行相应交易,并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风险特征。除了基金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外,如果基金管理人基于上述权限调整了基金的投资方向或品种,就属于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授权所实施的合法行为,不需要另行告知基金份额持有人;但若基金管理人未履行通知义务而擅自做出相关安排,则构成违约。
三.基金管理人负有信息披露的义务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具体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及规定时间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