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会计怎么做?
喻章最佳答案
1. 工商局网站进行电子申报,提供资料如下: 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章程(需要新的章程); 指定委托书; 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新、旧法人分别到国、地税务办理过户手续 提供如下材料: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变更税务登记表); 国、地税印鉴卡; 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国、地税注销通知书; 新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新法人的银行账号。
3、去会计师事务所领取审计报告书
4、准备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财务章;公章)报送给税务局(国税、地税)进行核定
5、等税务部门核完税后,拿着所有的材料到工商局做变更工商
企业变更会计,将原有会计和接替会计的账目进行衔接,接替会计在原有会计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会计工作。会计法有相应的规定。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第四十二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有关具体会计业务未处理完毕的,应当由移交人员继续办理,移交人员可以在办理移交手续之后利用业余时间协助接替人员熟悉有关情况。
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应当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事后发现,接替人员应当对这些问题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