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亏损分几年弥补?
殳昭最佳答案
公司法里规定的用利润进行弥补亏损,这里的利润应该指的是未分配利润吧,所以应该不是税后利润。 税法对用税前利润补亏是没有限制的,但是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是有相关限制的。
因为所得税是税后利润交的,现在要拿出一部分来补亏,那么这部分补损失的款项就从未分配利润里面出(因为已经交过税了嘛)。 但是如果企业有亏损的话,在纳税评估或者汇算清缴的时候可能会让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八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纳税人发生亏损时,应当先以以前年度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弥补亏损;不足弥补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当年亏损额最高不得超过利润总额的10%。
从法律层面来说,企业亏损是可以长期累计结转补亏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往往会限定企业连续亏损的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并且5年内累计亏损金额不能超过利润总额的10%。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企业无限制的累计亏损,逃避缴纳税款。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在以后年度通过所得弥补,其弥补的年度有一定期限,不同的企业弥补亏损的年度期限是不同的:
一、一般企业亏损弥补的年度期限。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这一规定主要对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还包括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形成亏损等。
上述所称结转年限,是指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自当年起连续计算5个纳税年度仍不能弥补的亏损,就该项未弥补的亏损,不允许再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比如,企业2008年度的亏损,可以用2009年至2013年度实现的所得弥补,2013年度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部分,2014年度不论企业是盈利还是亏损,其2008年度的亏损部分不能再用2014年度的所得弥补。
二、境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亏损弥补的年度期限。
一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为鼓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技术转让,放宽其所得弥补亏损的期限。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发生的亏损,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连续5年未能弥补的,可按《国务院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岸定的优惠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无限期向以前年度结转。该亏损弥补包括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发生亏损和非技术转让所得发生亏损,都可按上述规定的办法执行。
三、境外营业机构亏损弥补的年度期限。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具体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设立的各个营业机构之间发生的亏损可以在该国家地区内营业机构之间互抵,但抵亏三年为限,3年内仍不能弥补的亏损不得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二是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能用境外营业机构的所得弥补境内营业机构的亏损,也不能用境内营业机构的所得弥补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