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总额能为零吗?
理论上是可以的,例如一家公司申请破产,如果债务远远大于资产的话,公司可以以0资产清偿所有债务并退出市场(这里说的是理论上,现实中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不过这种0资产的公司和那种注册资本为0的公司不一样哈!!前者是确实一分钱没有,后者是一分钱没有了还挂着个空壳公司名义在那里。
你说的这个情况可能是属于第二种,注册资本为0的公司,这种情况下只要按时缴税报税,每年年检,保持工商税务的正常状态,其实也就是一个空头公司没什么实质的资金或财产作为保障,一般情况下不会产生什么太大的法律风险和法律纠纷;但是如果经营不善或者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什么意外导致负债了,那么这个空头的有限公司就要用注册资金多少来承担相应责任了。举个例子:如果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10万,那么我最多只用这10万的注册资金来承担责任,我欠别人200万,那么我只能还给人家10万(当然啦,还得看我的个人财产有多少,用于抵押也是要变卖我的个人所有的东西来偿还债务,如果仍然不能清偿,则可能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所以嘛,这种注册资本为0的公司看起来似乎风险很大,其实呢,通过正常合法的经营以及国家法律的监管,这种风险实际上是非常小的。
我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公司设立必须有必要的财产,而且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减少公司资本。因此,企业法人的负债以其拥有的财产总额为限,企业在存续过程中和终止时,企业资产均不能少于应负债务。因此,原则上讲,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产总额不应为零。
但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实际经营中,受各种因素影响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这时,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或申请注销登记,在清算过程中,企业财产可能会少于企业负债或财产变卖后款项可能少于企业负债,这时,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的清算组必须将清算结果以及未清偿债务的处理办法向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申报,而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可以核准其注销,因此,有可能出现企业终止时其资产总额为零甚至出现负值的情形。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注意,如果是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开业初始,即使股东(社员)没有实际出资到位,企业的资产报表上不应为零,应以协议出资额填写;在实际经营中,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其实际资产可能减少,企业也有可能向法院申请破产或申请注销,但向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申请开业、变更登记时,一般应保持其资产总额大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