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企业是指什么?
“合营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国家的经济法人,根据某种协议或合同,共同出资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企业。 从法律角度讲,它是一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从经济特征看,它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它具有法人的全部职能且具备法人的所有能力。
1.合营企业与母公司 2个或2个以上国家与地区的公民/法人按契约(合同)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个企业,每个投资者都能对该企业行使控制权并承担相应的财务义务;由于合资企业的各个股东能对其资本金进行全额认缴,并且各股东能对其所拥有的股份进行自由交易,该合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
2.合营企业与子公司 一个公司可以有多个子公司,而一个子公司的资本可以由多个股东投资构成。但任何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母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法人地位。
3.分公司和分支机构 在国外,一般没有分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划分。对于分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关系,有的国家要求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否则就视为同一(子)公司。我国对此不作区分。
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这两种企业属于非法人型经营单位,不具法人资格。由一个劳动者或几个劳动者共同出资,劳动组织的内部实行“一人说了算”的管理体制,盈亏全由劳动者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