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荣誉奖励都有哪些?
我国目前设置的五类荣誉称号中,最具权威性的是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全国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劳动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所作出的贡献给予相应的物质或者精神奖励”。据此,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的通知》(国发〔1986〕74号)和《国务院关于发布〈全国部分劳动模范命名表彰办法〉的通知》(国发〔1983〕207号),对劳动模范的评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述文件,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是职务消费卡的最大奖励。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国营企业实施工资总额包干办法》(国发〔1985〕34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原劳动人事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技术进步奖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劳人薪〔1983〕256号)的规定,技术改进奖是工业系统内部奖励的一个项目。获得技术改进奖是企业的重要待遇之一。
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应当对作出突出成绩的职工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奖励可以分为:(一)精神奖励;(二)物质的临时性奖励;(三)物质的长期性奖励。”除上述两类奖励外,还有物质奖励,包括临时性奖励和长期性奖励。
临时性奖励是指一次性发放的奖励费用,如超产奖励费等;长期性奖励一般称为效益挂钩工资,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按照职工提供的有效劳动量或完成的工作任务予以考核并确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