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低空飞行放开吗?
目前,在中国大陆申请空域用于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的流程已经完善并公开。 任何具备飞行能力及有意愿参与运营通用机场的个人或企业,都可以向所在地市级(地区)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经过审核、报批后,由省级公安机关作出许可决定。获得经营许可的企业,可以以公司的名义申请办理机场使用的手续,取得机场使用许可证之后就可以开展经营活动了。
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有机场数量中,军用机场和运输机场占比很高,留给通用航空的民用机场资源很有限,同时由于通用航空具有小机组、小机型、起降条件要求相对较宽等的特性,使得能够开展的通航航线相对较少。
而且,除了直接给企业颁发的许可证书外,大部分城市都采取的是“先审批后备案”的方式,即先由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予以许可,然后再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公示。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流程可能会根据地方政策有所区别,但是大致的过程都是相同的。
例如在武汉,需要申请的航空器经营许可和从事公共航空运输机组成员资格认可,分别需要经湖北省公安厅、民航湖北监管局审核同意后报民航局批准;其他需经公安审批的有关证照,由省厅统一负责受理和审批。 而在广州,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其所在的区、县级人民政提交通用航空申请书以及涉及民用航空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经所在区、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