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营改增的原因?
1.国际影响: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再警告,中国经济减速将带来一系列负面外部效应,甚至影响世界经济复苏;G20会议后,各方均做出积极表态和具体承诺,如欧洲央行表示,若中国经济数据出现显著下滑,欧央行准备采取更多量化宽松政策。因此中国政府不得不加快改革步伐以应对外界压力。
2.试点效果不错:在苏州等地试点基础上,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全国各地,并扩大到建筑、房地产等领域,预计可为企业减负近3000亿元,对于当前经济增长下滑、企业盈利空间收窄具有重要的意义。
3.税制缺陷明显:目前中国的营业税属于中介性税收,存在重复征税的弊端,即企业从事经营活动要缴纳5%-20%的营业税,而股东取得经营利润又要缴纳20%的企业所得税,双重征税的问题较为突出。营业税的征收造成税收递延的问题,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建筑业与房地产业的营业税高达20%,高于欧美国家同等行业的税率,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4.行业利益分化:房地产与建筑行业的税收占整体税源的一半以上,这个比例在地方政府税收中更是达到70%-80%,因而“营改增”涉及各相关方的利益,需要妥善协调。另外,由于过去对住宅房地产开发一直实行免税政策,现在又要征收增值税,导致房地产企业特别是一线房企的利益受到较大冲击。
1、服务业纳入增值税后,可实现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符合国际趋势
1994年实行的增值税制度是生产型增值税,其计税依据中固定资产部分所含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固定资产也是企业生产所需要的重要投入品,这无疑加剧了企业税收负担。现行的“营改增”采用的就是消费型增值税。200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宣布在东北三省先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即在东北三省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转型改革扩大到全国。(即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在东北三省和全国实行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只是在现行的增值税制度内部进行的改革,而且仍有部分服务纳入营业税征税范围,增值税抵扣链条仍然断裂,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因此,2011年国务院启动“营改增”试点,以期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而本次“营改增”改革,将涉及面最广的服务业逐步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彻底打破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分治局面,基本建立起以增值税为主体的货物与劳务税收制度,将从根本上消除重复征税问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重大的制度创新和重大改革,是税收改革的突破口。
2、有助于改善经济结构,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目前来看,营业税的负担要比增值税重,所以“营改增”后相当一部分企业能减少不少的税收负担,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有助于增强企业活力,降低经济转型时期的失业率;而且增值税抵扣的连续性消除了重复征税,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和提高社会总产出;而且“营改增”后,物流成本降低,运输部门扩大投资,将大大促进制造业发展,而服务业进入增值税链条,制造业向服务业采购服务,可以进行抵扣,也加快了制造业转型升级,对于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换,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的调整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营改增”后,征税范围扩大了,国家税款增加了,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发挥财政宏观调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