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存款保险吗?
中国目前没有存款保险制度,但是正在起草相关方案。 所谓存款保险(Deposit Insurance),是指以存款人(个人或机构)为保障对象的一种保险计划;当存款人遭遇银行清算、破产等问题导致存款损失时,有权向存款保险公司请求赔偿。
国外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主体通常为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其职责包括接受和审查会员银行的申报,决定支付条件和金额,以及向投保人支付等。 各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稳定。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主要国家的金融体系都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之一。随后在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时期,欧美各国先后设立了中央银行或货币监理署负责实施存款保险制度,以保护存款人的资金安全。
目前,几乎所有国家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都是保障存款人和银行两大类主体的合法权益,但具体制度设计存在较大差异。
有的将存款保险作为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辅助手段,如美国;有的是作为法定金融机构的监管工具,如英国;还有的是作为公共政策工具,如日本。 我国至今没有正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在1995年《商业银行法》中设置了“存款保险”一章,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依照国务院的规定,从事同业业务,给予金融机构信用支持,不吸收公众存款,不受存款准备金利率的影响。
为了规范银行业市场行为,防范金融风险,自2010年起,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法定程序,陆续对部分金融机构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 2014年,国务院批复了《存款保险制度方案设计》,原则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整体思路。
2015年,央行发布《关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