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几在上海能过户?
2016年4月18日,上海环保部门发布《上海市轻型柴油货车准入和退出办法(试行)》。 《办法》指出,今后每年3月份和9月份,将对全市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货车、中型柴油货车的排放状况进行监测或检验;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将依法责令限期治理或者强制报废。 同时明确,自2016年起,全市不再新增轻型柴油货车(总质量<3.5吨)的注册登记。
另外,《办法》还规定,本市将建立重型柴油货车、中型柴油货车的环保黑名单制度,对环境违法、事故多发、服务评价差的车辆及相关责任人,依法记入污染严重车辆信息数据库和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在具体实施环节上,《办法》明确了“先检测后上牌”的原则,即:在本市购买新车的用户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尾气排放检测报告,合格后予以办理新车上牌手续。已有车辆的车主需要带相关手续到指定地点参加定期排放检验。未经排放检验或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给予排污许可证。
在处罚措施上,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超标排放重型柴油车,由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五百公里以上的,处每超一千公里五百元的罚款;货运经营者发现车辆排放黑烟等明显污染物或者排放劣质燃油的,由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还规定,对于非法改装车辆从事经营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