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上就是面向少数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由于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才能发行,所以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并不是想发就能发。 根据现行规则,非公开发行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指导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和股票发行监管要求;
二是发行对象不超过一百人(上市公司高管和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等符合规定前提下除外);
三是向现有股东配售时不受交易时间及次数限制;
四是除金融类企业外,公开发行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 对于具有“优先清偿”特征的债券,如可转债转股、可赎回债券转为普通证券,虽然未涉及新增股份问题,但本质上与新增发股票没有区别。上述原则同样适用于此类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通过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现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行为,若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则应当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的议案:
(一)改变募投项目;
(二)减少注册资本;
(三)延长募集资金的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期限;
(四)增加借款或变相融资;
(五)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形成的股份对关联方提供担保;
(六)其他重大变更事项。 所以,即使是不涉及公众投资者,也不代表就可以不受任何制约地擅自更改募投项目使用方式或者随意降低募集资金规模,如果确需调整,也需要经过法定程序获得股东会同意。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除了以上条件之外,还需要注意个别行业的特殊规定。比如,属于银行保险业的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除符合上述一般性条件以外,还要具备相应的行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