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举牌的股票?
先解释什么叫“举牌” (一)上市公司重大事项披露提示性公告中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变动持股数量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时,拟继续增持的计划和时间;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公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大额转让公告等文件,当中披露的本次或近次交易期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的该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三)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如年报、中报等报告中披露的大股东或前十大股东名单及有关持股情况,包括股东名册、董监高名单及持股变化情况等;
(四)证券交易所及所属会员机构的监管案例通报及发布的信息;
五)其他可能涉及信息披露的相关部门及机构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以及其他需要关注的资讯信息。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7.5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报送具有出具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同时,沪深两个交易所对发行上市条件、程序和流程基本相同,因此以上述内容为标准进行筛选整理,得出以下表格—— 可以将上述内容归纳为以下几个要点: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在A股市场,无论是首次公开发行还是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中,均有出现因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带强调事项段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与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基础薄弱、内控机制缺失、外部监督不力相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