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的性质是什么?
对于商业银行,其经营货币信用,主要以自有资本和吸收存款从事货币经营业务及服务。
对于信托机构,其经营信托实务,既非储蓄也非投资,所提供的信托及咨询业务是对信用的灵活运用。
就保险业务而言,既有储蓄和投资的特点,也有信托和咨询的性质。
由此可见,保险行业属于金融行业的一种,它集储蓄、投资、信托等多种金融业务于一体,是一种高度综合的金融行业。从属性上讲,除储蓄业外,保险与银行业、信托业、投资、证券业同属信用(借贷)类金融事业,所以也属于信用类金融行业。
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从事证券、银行、信托、保险等业务的公司(集团),通称为金融公司。目前在一些国家,金融公司不仅自身经营多种金融业务,而且相互之间逐步实现多种业务的联合交叉经营,成为综合性金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