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投票权有什么权利?
投票权通俗的说法即“有话(表决)说”,是股东的固有权利,不是来源于股份权利,而是来源于股东资格,股东一旦取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就自然享有表决权,是公司意志的形成者之一,它在公司重大决策时起着作用;
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股份虽小,但也可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公司一般对股东设置同股同权,即所持股份每股享有一票投票权,但特殊情况下有些公司会设置种类股,即其所持股份每股享有多票的投票权。
股份公司的表决权有以下几种类型:
1、控股股东支配股份公司的表决权
控制权或者支配权的取得通常是指通过持有股份实现的。比如,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名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须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因此,发起人在公司成立时是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
2、机构投资者支配股份公司的表决权
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社会公众而言,为了达到投资的目的,把资款交付给某人,委托该人代为持有股份,并参与股份公司的管理,而该人可以是个人,但更多的则是各种机构,例如以各种基金命名的股份持有公司等。由其作为股份公司的机构投资者实现对股份公司的支配。该类投资者持有股份的数量多,足以决定股份公司的有关的股东大会的决议。
3、其他情形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份分散或者机构投资者的股份未达到控制比例,或者即使达到了控制比例但由于存在多个机构投资者而不能形成优势,出现所谓的“无支配股东”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