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机构属于什么性质?
“机构”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所以很难有一个定义能够适用所有的情况。 一般来讲,我们可以这样来定义一家VC(风险投资基金)或FA(融资顾问): 假设A是某个创业公司的创始人,希望启动一个项目,这个时候他就会开始寻找融资。
他可以先自己尝试着去联系一些有资金愿意投资新公司的机构,比如VC或者天使投资人; 如果他自己直接去找这些投资机构谈的话,一般都是比较客气的,先发自己的融资计划,叫作BP(business plan),如果机构感兴趣就会约见见面聊一聊,如果不感兴趣也就没有了下文。 不过呢,往往这些机构在初步浏览了BP之后,并不会直接将你的BP丢入垃圾箱,而是会将它发给别的机构,因为每家机构都会对不同的行业、不同阶段的融资项目有自己的侧重,有的偏重医疗领域,有的则更偏爱IT产业。
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会发生A找了无数家机构,却无一例外的都被丢入了垃圾箱的现象,而实际上他的项目可能真的很不错。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机构与机构之间信息流通造成的遗漏和偏差。 所以这种情况下就需要FA这个中间人角色来弥补这一缺口,让信息流通得更充分,避免错漏导致的机会损失。
当然,有了FA也还不一定能确保能融到资,有时候谈判的过程也非常的重要,这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