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碱行业谁入条件?
为缓解烧碱、聚氯乙稀行业投资过热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趋势,制止盲目投资和无序竞争,保持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氯碱行业准入条件。
本准入条件中的氯碱行业是指以原盐(海盐、井矿盐)和水为原料,采用离子膜或石棉隔膜电解饱和食盐水生产烧碱(氢氧化钠)和氯(液氯、氯气)等基础无机原料的化工行业(不含电石法聚氯乙稀生产企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原材料行业。
本准入条件是新建或改、扩建氯碱生产项目的合理规划与建设的基本条件,是现有氯碱生产企业合理调整结构,改进装备,完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节能降耗的参考依据,是依法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缺乏规范的氯碱生产企业的重要依据。
本准入条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后,新建企业(含新建项目和新增生产能力的改、扩建项目)必须达到准入条件要求,现有企业2012年达到准入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