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初冻结还能重组吗?
当然可以,而且必须立即开始启动重组程序! 证券市场是一个信息敏感的市场,任何有可能影响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市值的信息都会迅速反应到股价上并不断被放大。如果投资者对公司前景的预期发生逆转,则会出现连续跌停板甚至连续下跌的交易情况。为了防止出现极端行情而使重组努力前功尽弃,必须在第一时间发布可能引起市场关注的信息,消除可能使股价异常波动的因素。
对于已经冻结股份的ST股票,虽然按照《证券法》规定,董事会负有信息披露的义务;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重组过程中,相关信息提前知情的人员需要承担信息披露义务。为了避免涉嫌信披违规,董事会应当授权给具体负责重组事项的董秘或高管,由他们通过临时公告的方式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披露的信息不宜过于细致,以简明扼要说明主要问题为原则。否则如果披露内容过多过细,反而会引起部分投资者的猜疑,适得其反。
作为一家成熟的上市公司,应该从以往的经验中吸取教益。一方面要做好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另一方面要把握时机,果断实施重组计划,及时回应市场关切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