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被告股份怎么进行?
一、 原告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一) 申请内容
1.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240万元;
2.如存款不足,则请求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 申请书
民事起诉状,注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载明由谁提出证据佐证主张的事实。
二、 法院裁定准许后,原告向法院执行部门申请执行
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裁判文书复印件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材料的原件(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 执行过程中,原告与被告及第三人可以自行和解,协商处理
四、 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或者不愿协商,则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五、如果被保全财产是股权的,人民法院执行的标的为该股权的收益,即股东分红或其他收入的债权。 你提到的其他收入如何认定的问题,我认为应包括公司给付股东的股利或红利以及分配给股东的盈余款、未分配利润等,但不应当包括股东的个人消费支出,例如股东个人消费的贷款利息、个人的生活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