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能分到股份吗?
这个问题涉及到了股权激励,那么股权激励又涉及到了很多的范畴和事情! 先给大家说一下结论:公司可以给员工分配期权(股票),但是必须遵守相关规则!
1、股权是不能随意给出去的! 企业所有权或股东权益可分为金融权益(Financial Right)和经济权益(Economic Right)。其中,金融权益指的是财务收益权的量化体现;经济权益则是指参与决策、分享剩余两种权利的总和。而股权激励所涉及的权益,主要是指经济权益中的剩余索取权。
是否给予他人以经济权益(股权)的分配,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得以实现。 《公司法》第35条规定,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会行使包括分红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在内的诸多权利。第227条还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从法律角度讲,只有符合“程序合法”“行为适当”两个条件的激励才是一个有效的激励。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必须严格遵循上述原则,通过合理的程序来设计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确保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2、期权(股票)不是想给就给! 股权激励中常用的方法是授予员工期权(股票)。但这里存在一个限制性条件,那就是该期权必须是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和整体安排考虑,有明确的时间、人数等限制。并且需要参考员工的能力、业绩、贡献等因素,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后,将期权授予给相应的员工。
3、虚拟股票不能白给! 有些企业为了简化流程,减少成本,不给员工实际发放股票,而是采取“虚拟股票”的形式,即不改变现有股权结构的前提下,采用设定虚拟股的方法,将利润或超额利润的一部分分给员工。但实际上,这种做法是有很大风险的! 根据现行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分红必须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才能分取当年盈利。所以如果没有明确的制度设计,企业的分红很可能会被用来弥补以前的亏损或者缴纳所得税而全部耗尽,这样不仅达不到激励的目的,反而会让员工失望。采用虚拟股票的模式前,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并制定相应的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