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亭儿女如何到美国?
这个案件还没有结局,所以目前只能根据现有公开消息进行合理猜测。 其次,本文所有假设均基于如下前提:贾跃亭所借全部款项都用于乐视体系内公司经营(当然如果贾跃亭个人挥霍了这些资金也肯定会被追讨);贾跃亭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利用这些借款购买任何私人资产。 最后,由于贾跃亭事件属于民事纠纷,且没有刑事判决结果,因此对于其债务的认定及责任承担只能以双方证据和当庭陈述为准(包括当事人自认的事实)并进行合理推测。
综上,本文所有猜想均建立在“合理”基础上,并强调“合理”之重要性在于便于读者朋友理解过程、分清责任,并不意味着作者认同这样处理是合理的或最佳的。 以下进入正题 在讨论贾跃亭子女如何出国前,先简单回顾一下贾跃亭个人借款流程: 2016年5月9日,乐视网向贾跃亭发出《催款通知书》。
2016年5月30日至6月4日期间,贾跃亭及其姐姐贾荣芬向王佳妮出具三份《欠条》确认共欠付借款本息8079万元。
2016年6月10日,乐视网向一审法院递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将原请求被告支付本金7.8亿元及利息调整为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8079万元并支付相应逾期利息。
2016年6月21日,一审法院组织庭前会议时,原告方明确认可被告已支付利息至2015年年底,同意抵充本金78790596元,并主张剩余未还本金19094034元。
2016年6月30日,被告贾跃亭通过香港瑞丰银行转账给原告乐视网2132万元。
2016年7月1日,该案第一次庭审过程中,经一审法官询问后,原告方认可上述2132万元中的900万元系用于抵充本案所涉借款的利息,另1232万元折抵(2016)京03民初447号案(以下简称447号案)项下借款本金。
2016年7月6日,原告乐视网向一审法院提交《调整诉请金额裁定书》,将之前诉讼中提出的第二项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利息50757942元”,变更为“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利息28075794元(算至2016年6月30日止)”。
通过以上环节梳理,可以发现一个现象:虽然贾跃亭对外负债较多,但其在每次被债权人催促还款时,都能及时主动地找到债主协商并给出还款方案(尽管债务转让未能成功),对债权人的诉求较为敏感,并且能基本兑现承诺。
基于此,假设贾跃亭当时确有足够的资金偿还欠款,那么他应该是可以保证自己先回国,再安排家人移民的。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贾跃亭的女儿是如何出国的 2016年7月6日,乐视网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驳回贾荣芬就447号案提出的管辖异议。该院于2016年7月13日作出(2016)粤01民初648号之一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起诉。
2016年7月22日,乐视网向一审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查封、冻结贾跃亭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3465万或者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经查,贾跃亭名下银行账户内有存款254.9万元,北京三中院于2016年7月25日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
2016年7月,因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乐视网作为原告,先后在北京一中院、北京三中院提起多起民事诉讼。同时,李菲作为原告,亦在北京二中院起诉贾跃亭及乐鑫贸易,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
2016年9月,李菲与贾跃亭达成调解协议,由贾跃亭给付李菲欠款及利息共计3.6万余元。该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016年10月,北京三中院开庭审理447号案。庭审过程中,法庭调查阶段,原告乐视网出示了新证据,即贾跃亭与其代理人张鹏于2016年9月13日的通话录音文字版及光盘。在该录音中,贾跃亭称“李菲的事现在不是钱的问题,而是真的挺麻烦的,不是说我有钱没钱的问题……主要是我现在的身份到底是不是老板,其实我真没挣钱……”。
2016年11月起,各大媒体开始报道贾跃亭涉诸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信息,以及贾跃亭已被多个法院裁定冻结、划拨应偿付款项。
2016年11月29日,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依法裁定冻结、划拨贾跃亭存款13465万元。 至此,本案核心问题已经清晰:贾跃亭在外欠债数亿元,且大部分案件处于执行阶段,法院已经裁定冻结、划拨其部分银行存款;在此情况下,贾跃亭如何还能通过汇款方式,向其他债务人如乐鑫贸易支付欠款近2000万元?!除非……贾跃亭本人并未挪用/转移上述法院裁定执行的款项,而只是表面负债过多而已。
至于贾跃亭的女儿,她是在父亲被众多债权人追讨、家族企业面临崩盘、夫妻关系紧张、自身又患有严重糖尿病的情况下离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