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委托投资合理么?
这个不合理吧 ,首先不是公募基金也不是私募基金,可能是一种创新型的金融产品,但是这么做的话对于资金方和投资方有什么好处呢?如果是为了避税为什么不是把钱直接给投资方而是通过这么一个产品给投资方打款?既然都避税了那为什么还要收那么高的手续费!(虽然基金行业普遍收2%以上的管理费,但那是收取20%的收益。)
而且这种模式对于被委托方也就是所谓的“专业投资机构”有什么好处呢?他们通过做市的方式来实现收益那么他们的交易对手是谁呢?是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如果是机构投资者那么为何不直接卖给这些机构投资者而要通过这么一种看起来十分复杂的产品结构出售呢?(当然不排除有些金融机构为了规避监管或者是为了做账而这么操作的可能。)如果是个人投资者那么请问这么多中间环节的好处是什么?税收如何避免的? 所以我认为这种看似合理的结构实际上弊大于利,可能是某些金融监管部门为了减少对市场的影响而故意设计出来的让投资者难以理解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