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投资是什么?
1、定义 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可划分为五个类别:负债、权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项目及债权投资。其中,债权人投资属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类别。 根据新会计准则(AS)的规定,企业应当将投资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前者主要指交易性金融资产;后者包括两种:一种是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另一种是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是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财产权利和义务双重性质的经济资源。它既可能表现为对他人的债权,又可能表现为对未来的期待权,如贷款承诺。但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CAS)规定,只有企业对外的贷款和债券投资业务才属于金融资产,而企业的其他应收款项,均不属于金融资产范围。在核算上,债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能收回的可供出售无形资产,应按“账面价值”结转;对于因各种无法收回的可供出售无形资产,应按“帐面余额”减值准备”后结转。
2、确认条件 下列各项具备其中之一即可确认为应收账款:
(一)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等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债务;
(二)企业因购货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无论是否已付、是否已到付款期限均应列入应收账款。 下列各项具备其中之一即可确认为其他应收款:
(一)企业除上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等以外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二)各类出租经营收入、包装物租金收入以及长期出借的各种物资如原材料、固定资产等的收入。
3、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债券投资业务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持有债券—成本(购买价) 持有债券—利息调整(可能的差额) 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 借:持有债券—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 出售债券收到现金: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债券—成本 持有债券—利息调整 投资收益(可能出现的净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