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不会被清盘?
先说答案,基金会被清盘。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并持续至下一会计年度的,应予清算: (一)基金合同期限届满未延期的;
(二)基金合同期限届满终止;
(三)基金合同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四)基金被撤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据此,除了基金到期清盘外,还有包括基金公司经营出现问题被关闭或被撤销、基金被接管或托管人职责被取消、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运作而需要进行清算等在内的多种情况可以引起基金的清算。
对于投资者来说,最关注的还是基金到期后是否进行清盘以及如何分配资产的问题。根据《办法》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到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财产进行核算,如有应缴税款及费用,先行扣除,并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 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基金经理人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送监管机构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基金法》中规定只有“经责令清算”才启动清算程序,可见监管机构启动清算程序是有一定限度的。也就是说,只有在发生了可能对基金财产造成伤害的事件,并且这一事件已经对基金财产造成了实际损害时,才有必要对基金实施强制清算。从防范基金风险的角度来看,监管部门采取这种审慎原则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