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会交税么?
1、按照我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设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5号)第四条规定,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补贴收入,其中,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核算。 第五条规定,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70%和30%的比例共同承担,即国务院与地方政府共同负担。 第六条规定,城镇居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的具体办法由政府规定。 目前各地实施的基本都是上述政策的延伸,作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团体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该政策明确规定的“政府补贴”是狭义的,仅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以拨款的形式给予补助。而本案中捐赠者直接向受赠单位无偿提供资金,这种形式明显属于广义的政府补贴范畴。本案所涉款项应属免税的行政性补助。另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或者个人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准予扣除,纳税人可以通过当地税务部门办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申领手续,凭票进行税前扣除。 对于你单位接受的这笔捐款,应该分情况区分处理:如果是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范围的,则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范围且不能取得合法凭证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