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起设立奖励基金?
1、制定方案,包括目的、意义、资金来源和规模、用途和使用范围、管理机构和制度、使用程序和监督等 2、进行可行性论证 3、组建基金会,进行注册登记 (一)注册资金 按中国现行工商登记注册的有关规定办理。目前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即成立基金会的出资必须到位。但为鼓励基金捐赠,法律同时允许采用募集基金方式缴纳出资。
具体做法是由设立基金会向股东(或发起人)签发股票,股东(或发起人)再持股票到银行认购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则直接认购),由银行将基金交付给基金会。 (二)注册流程 1.提交文件申请材料申请筹建;
2.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进行调查审核;
3.审批机关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答复。
4.颁发许可证和登记证书
5.进行公告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以资助贫困地区、困难群体为己任;
(二) 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
(三) 拥有固定的住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四) 具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管理制度;
(五)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非公募基金会在申办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 自筹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专项基金自筹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二) 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三) 不接受境外组织或个人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