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低税负是多少?
谢邀 首先,明确地说,没有“最低税负”的概念,只有“最低纳税额”,指的是企业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时,以人民币1元作为单位的所得额的起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2007年第59号)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应当就该部分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日内报送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如果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和支出凭证及全额发票等税务资料的,经税务机关认定后可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缴纳税款。 举例说明:
某居民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万元(即净利润6万元+企业所得税2万元=8万元),则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8万元*20%=1.6万元;
如果该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涉税资料,税务机关就无法核实其真实收入,这时就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采用核定征收方式一般不得扣除任何费用和支出,6万元的全部收入都需要交税。采用此种方式的应纳税额等于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减去允许抵扣的费用后的余额*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