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企业能享受减免税?
新办的从事小规模生产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免税优惠,对从事国家鼓励类的产业并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可以实行减税、减基的优惠。 “两免三减半”政策是指对新办的企业在初始创业阶段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具体而言,新办的企业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当年不足扣除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准予结转至下一个纳税年度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等。
“六免五减半”政策是指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型企业,其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享受到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目前,只有符合规定条件才能申报享受。 纳税人要关注税务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同时注意收集留存能够证明企业符合相关规定的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日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