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权可以转让吗?
公司股权对外转让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成功,否则就会面临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或被撤销的结果;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中明确规定了股东向外转让股权的条件,即: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告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如果企业发生债务或者诉讼等情况,导致股权被冻结、质押或查封的,也是影响股权对外转让的重要情形,受让方对此需要充分了解。
《公司法》中也明确了某些情况下股东不得转让股权,主要包括: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连续五年一直在盈利;
(二)作为出资的实物不能转移给受让人,否则转让协议无效;
(三)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含商标权)可能处于风险中的。 这些规定表明,即使出现了法定的不准转让的情形,但是只要转让双方有意愿且采取适当的方式(如增加注册资本金等方式)对瑕疵进行修复的,则可以变更实现股权的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