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付佣金怎么交税?
1、企业销售产品/服务,应缴纳3%的增值税;2、给代理商的佣金,属于现代服务业,应缴3%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建税);3、如果收取的是代理服务费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发票金额500万元为依据进行税务处理如下: 应交税费=500*3%+500*6%=29万元(未考虑其他因素) 如果收取的是代理服务费但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以收入总额500万元为计税依据进行税务处理,应交税费=500*3%=15万元 (未考虑其他因素) 3.1缴纳2%的增值税;
3.2缴纳3%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3开具服务费发票给购买方,交纳2%的个人所得税;
二、广告公司支付给代理公司的代理费如何入账? 借:主营业务成本-广告费 贷:银行存款等
三、支付代理费时,取得代理公司开具的代理费专用发票,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明确列出,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准予扣除。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则明确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税目注释》中规定,“代理业”是指代他人办理受托事项并取得报酬的业务。广告公司在支付代理费时,取得代理公司开具的代理费用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四、支付代理费取得普通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公告规定,企业发生下列项目支出,不得抵扣进项税税额:
(一)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燃料、动力和应交的税款;
(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半成品,以及该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燃料、动力和应交的税额;
(三)非正常损失的交通运输工具,以及该运输工具在运行过程中所耗费的燃料、润滑油,和应由该运输工具承担的交通罚款;
(四)非正常损失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处置固定资产,以及其他经营所得;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项目。 而根据上述公告附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下列支出,以人民币外的货币支付的,应当凭外国货币出资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发票或者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确认支出,税务机关对支出金额应予认可:
(一)企业从境外取得的应税消费资料;
(二)企业购买并支付价款总额的3%的进口许可证件所支付的费用;
(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依法办理出口退税后,当期出口未能收汇或收汇金额低于应纳税款的部分。
广告公司支付代理费虽然取得代理公司开具的代理费普通发票,但是属于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的凭证,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