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捐赠费计入哪里?
在实务中,一些企业发生的不涉及增值税及所得税的捐赠支出,由于成本费用性质,通常直接列支即可;而发生的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的捐赠支出,应分别进行涉税处理。 1、增值税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无偿提供应税劳务,不属于增值税的计税范围,取得的收入应当缴纳增值税,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服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的生产、经营的财产作为报酬支付给雇员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企业发生的无偿捐赠环节,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不过可以凭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发票以及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
2、企业所得税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等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损失,准予扣除:
(五)除税收法规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外各项赞助支出。 本公告所称公益捐赠支出,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本公告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无偿馈赠支出,即企业向本单位职工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实物礼品和现金礼券)。
除上述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捐赠如用于生产经营的物资,投资到企业取得收益的款项等,必须做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