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独立董事多吗?
目前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中,有接近40%的企业选择了本土顾问担任独立董事一职;而在香港和内地市场上市的中国企业中,这个比例则达到75%以上。 当然,选择本土独立董事也有其无奈之处——由于在境内开展尽职调查和访谈所花费的成本和时间要远远低于美国,而香港相比境内又更便利。许多企业都倾向于聘请“本地董事”。 不过,在2018年之前,中国企业境外上市还面临着另一个窘境——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难以得到认可。
彼时,境内律师协会对独立董事的身份是有所限制的,认为只有具有法律背景的人才可受聘为独董。而境外监管机构往往更加关注独立董事是否具备相关行业经验、是否了解公司法、能否提供独立见解等问题。一些虽拥有律师身份但未从事过法律工作的金融、经济等背景的独立董事反而能够顺利拿到offer。
随着中概股被监管机构问询的次数增多,不少企业开始重视起了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于是,企业开始将挑选独董的资格从是否为本所律师转而向有无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经历偏移。 不过,无论是境内所还是境外所的律师,在成为企业独董之后都要面临一个共同的难题——“如何履职”。
在笔者接触到的案例中,有的独立董事因为不熟悉境外上市的流程,只能放弃审议某些议案;也有的独立性受损,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未及阅看即签字;还有的在未能完全理解议案的情况下就匆忙投票…… 可见,对于独立董事而言,专业知识的储备与项目经验的积累必不可少。如果对企业情况不够熟悉,就可能贻误决策时机或者让投资者产生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