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是中国吗?
首先明确一点,南极点不是中国领土,但是,中国对南极拥有主权权利。 1920年~1938年,我国科学家先后5次赴南极考察,并建立了科考站。1984年我国又设立了南极长城站。2014年,中国在南极建起了第三座科学考察站——泰山站。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海床和底土、大陆架属于该国领土的一部分;公海的制度设计是为了保障航行自由,并不涉及岛屿等领土问题;而专属经济区制度则是基于沿海国对海床底土的主权存在而产生的。无论南极点还是南极大陆架都属于中国的领土范围。
不过,由于南极地理环境极其恶劣,气候条件严酷,目前中国人赴南极考察研究还受到很大限制。 中国在维护自己在南大洋的权益方面,还面临不少挑战。据俄罗斯媒体报道,美国计划在距离夏威夷约6000公里处的西南太平洋新建一座军事基地,以控制南大洋,并进一步遏制中国发展。
同时,随着国际探索和利用极地事业的快速发展,国外在北极地区的活动正在不断增多,并在政治、经济、能源、资源、环境保护等领域引起广泛关注。
为妥善应对国内外新的形势,中国已经制定了北极战略,明确了北极战略的定位和目标,并且组建了政府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来统筹规划我国北极事业。
不是。南极洲(Antarctica),又称南极大陆,它是地球纬度最高、跨经度最多、平均海拔最高、气候条件最坏的大陆,95%以上的面积终年被冰雪覆盖,厚度达2000至4000米,并且有99.8%的陆地为冰雪所覆盖。它虽是一块占陆地5.5﹪的孤立大陆,却是世界上淡水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占世界淡水资源的70﹪)。同时,它也是世界上动植物资源最贫乏的大陆之一。
南极大陆于1929年9月被美国海军航空队发现。1959年,12个国家签订了“南极条约”,规定南极仅用于和平目的,确定南极为非军事化,冻结一切主权要求,并从1959年12月1日至1994年12月1日为条约有效期间,到期时,任何缔约国可提出修改条约。1991年9月24日,美国提出条约的修正案,规定今后各国不能以任何方式提出主权要求。1998年3月开始的南极条约协商国会议上,中国明确表态反对把主权问题“非政治化”的做法。这一会议于4月份闭幕,会议没有采纳美国的提议,把关于不得提出和扩大主权要求的有关条款继续保留。
南极洲没有常住人口,根据“南极条约”,在南极洲进行科学考察的人员都是条约缔约国的公民,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或为科学研究服务,都是临时的考察人员,没有任何国家的考察人员在南极洲有常住的权利,考察人员不具有南极洲居民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