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联合党委么?
谢邀! 上海现在没有设立地级市的级别以上的“联合党委”,不过曾经有过。 现在的中共上海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2001年5月设立的;而它的前身是1987年11月成立的上海市企业党委。在设立市企业党委的同时,撤销了原来的市级机关党委和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市企业党委作为市委的派出机构,负责市直国有企业(不包括金融、邮电、烟草行业)党的工作。
2003年6月,又设立了中共上海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合署办公。原来由上海市企业党委负责的高校党务工作纳入市委教工委统一管理。同时,取消了原属于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副局级建制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其划归市委教工委领导。
当时为了设立市企业党委,曾经出台过一个文件《关于建立上海市企业党委书记制度的意见》(沪发[1987]45号),其中指出: “为加强党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领导,经认真研究,决定建立上海市企业党委书记制度……
二、市企业党委的性质和职责 市企业党委是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它受市委的直接领导和市委组织部门的宏观管理,对广大党员和企业干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对各项工作作出战略规划和部署,并负责对所属企业党组织实行具体指导。
三、市企业党委的主要职责 …… ” 这个文件的附件《关于市级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中规定: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市级机关党建工作,制定发展规划、总体框架、实施办法等,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等。 市纪委: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提名机关党委(含党组)书记、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纪检组组长),并报请市委审批。 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负责召开全市性或部门系统的党政负责同志会议,传达中央及市委重要精神,布置安排党建工作。 市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和组织统计工作。 市委宣传部:指导和协调市级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市总工会:联系和指导机关工会工作……” 上文所说的《通知》现在已经查不到了,但在当时的确是有法律效力的,被各种正式文件沿用,比如市政府颁发的《关于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就指出: “市企业党委负责对企业政治思想工作进行宏观决策和领导,承担企业政工部门的指导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