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撤销指定如何办理?
上海户口的撤销有2种方式,一种是主动注销,另一种是被动收回。 什么是主动注销呢,就是你本来符合上海的落户条件,但是你自己不想落户了,想重新把户口迁回原户籍地,这个时候你需要自己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才可以将你的户籍资料从公安内网上删除,并通知相关部门停止发放各类证照。
什么是被动收回呢,就是因为你的档案或者其他材料出现错误,导致你不符合上海的落户条件,那么就会将被退回原籍,这种情况一般比较少见。
目前来说,大部分情况都是单位因为职工不符合落户条件而要求主动注销。那这时,企业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呢?
1、用人单位申请报告(写明撤销户口原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被撤销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4、被撤销人员无违法记录保证书。 由公司人事把以上材料交至派出所进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