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6%是什么税?
上海6%是增值税,2017年4月1日起,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建筑业税率6%。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载明的发包单位为一般纳税人且项目施工地在试点地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取得的建筑服务发票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不区分是否取得了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在建筑服务相关业务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情况下,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房地产开发商,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载明的发包单位是建筑企业且项目施工地在试点地区时,其支付的建筑工程款可依票依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否则,不能抵扣。 另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收入,应全额计入销售收入总额,缴纳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无论是否能抵扣进项,企业都需按6%交纳增值税,同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属增值税的附属税费。 根据该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对预售房产支付的费用,如合同预收金额大于实际金额的,差额部分应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并结转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