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大致分几类?
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2012年12月11日起,原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暂行办法》,对于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以资产池构建为基础,采用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面向保险资金全面开发。2014年11月开始,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已经进入常规发展阶段。按照产品属性、交易场所及市场监管机构的不同可将资产证券化业务分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以及资产支持票据。
企业资产证券化是一种基于基础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的融资方式,即原始权益人将基础资产(不局限于信贷类)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SSP),通过特殊目的载体实施管理运作,并通过在沪深交易所挂牌的资产支持证券向投资人进行融资的资产证券化模式。在企业资产证券化中,原始权益人基于基础资产而产生未来现金流,特殊目的载体通过购买或受托管理的方式取得对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的控制权,将其转化为资产支持证券而发行于市场并进行流通。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用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交易活动,即原始权益人将基础资产转移或委托给受托人设立的特殊目的载体,特殊目的载体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证券化过程。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依据主要为银保监会发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资产支持票据属于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仅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支持、不涉及具体项目和企业主体信用的债务融资工具,适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此外,我国还有在地方交易所流通的类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包括私募债、产业基金和租赁收益权,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但符合“资产驱动、破产隔离、结构融资”的核心思想,因此,本文称为“类资产证券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