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可以算土地成本吗?
土地成本指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成本。如果取得方式是出让,土地成本就是付给国土部门的土地出让金。
如果是成片开发、先征用再出让等情况,取得土地使用权发生若干费用项目,出让金只是土地成本若干项目中的一项。按照现行制度,在会计上,对土地成本的核算一般分为无偿划拨和有偿转让两种情况。
1、企业因开发地产而需使用土地,实行有偿转让的土地,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借记“开发成本”、“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通过分期付款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企业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支付的土地价款,借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按照应支付的土地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
2、企业因开发地产而需使用土地,实行无偿划拨,企业为取得和使用土地发生的补偿费、拆迁费、安置费等,应分别土地开发、房屋建设和土地投资,作为不同成本计算对象按照其他有关成本核算的规定进行归集和分配。补偿费等按规定能够计入土建成本的应直接作为开发成本。
企业支付的青苗补偿费、地上(水)附着物补偿费、土地复垦费、土地管理费以及其他补偿费和有关费用等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的借方,贷方同时记入开发间接费、管理费用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