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什么还款?
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两年的贷款利息由学生自己负担。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开始,毕业生就要自己负担利息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每年的12月20日为还款日。
按照今年的规定,如果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可向经办行申请财政全额贴息继续攻读学位的“展期”,即继续免付利息,但必须在当年的5月30日之前办理。继续攻读学位的“展期”需向银行出示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
如果借款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也可以申请还款“宽限期”。从今年7月起,学生毕业后到正式还款日之前为“还本宽限期”,期限为两年,在“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如果“还本宽限期”内还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正式还款日后“减、缓、免”偿还本金。但要说明的是,此期间利息要照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