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务敞口怎么界定?
银行业务敞口是指商业银行需要对外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债务,在面临汇率、利率或价格变化时可能遭受的风险。对这种可能的损失,银行必须安排好足以支付的财力和流动性储备。在确定了必须持有的备付金额以后,银行就可以在各种支付未到达日期之前从事一些有收益的短期投资活动,以取得更高的效益。这种必须持有的备付金与已确定的对外支付额之间的差额,就是该笔支付业务的敞口。
银行业务敞口的产生有其特殊性,由于银行的大多数业务都是建立在债务契约的基础上的。因此,敞口也主要是由债务契约产生的。银行一般都要对外支付和收取利息、股息、租金、红利及其他经常性收入。在银行与付款人或付款地存在汇率差异或汇率变动性的情况下,就产生银行对外支付的业务敞口。同样,在计价货币与支付货币不同时,如果两种货币之间存在汇率差别或汇率风险,也产生银行的业务敞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