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酒行业的税率是多少?
酒类税收主要包括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从1994年税制改革开始,国家对各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具体规定是: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税率为20%;实行从量定额征收,每斤(500克)0.5元。两种方法计算出的税款相加,就是应征消费税税额。生产环节在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中征税。
啤酒、黄酒(通常叫小酒)实行的是从量定额计税办法,即按啤酒每吨220元,黄酒每吨240元计税,具体根据销售啤酒、黄酒的吨数和税率相乘得出应纳税额,与白酒计税方法有所不同。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随着白酒的销售而被销售,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